南投縣主要聚落為農業集散中心(中興新村除外),南投及埔里為兩大地方生活圈中心地。
南投人口8.3萬人,農業人口占39%。[註1]
市街地區 | 龍泉、康壽、三民、仁和、南投、彰仁、崇文、漳興 |
都市化地區 | 漳和、軍功、平和、振興、三興、三和、嘉和、鳳鳴、平山、新興、永豐、營北、營南、內新、內興、光華、光榮、光明、光輝 |
鄉村地區 | 東山、千秋、嘉興、永興、福山、鳳山、福興 |
草屯人口8.4萬人,農業人口占50%。
市街地區 | 和平、中正、中山 |
都市化地區 |
玉峰、炎峰、敦和、山腳[註2]、富寮、新豐、復興、上林、新庄、中原、明正 |
鄉村地區 | 御史、碧峰、碧洲、北投、石川、加老、北勢、南埔、土城、平林、坪頂、雙冬 |
名間人口4.1萬,農業人口占77%。
都市化地區 | 赤水 |
鄉村地區 | 南雅、中正、中山、濁水、炭寮、新民、新街、東湖、仁和、萬丹、田仔、大庄、廍下、大坑、竹圍、三崙、松山、松柏、埔中、崁腳、新厝、新光。 |
水里人口2.9萬人,農業人口占44%。
都市化地區 | 水里、農富、新城、中央、城中、南光、鉅工、永豐、頂崁、車埕、明潭[註3] |
鄉村地區 | 北埔、民和、新興、新山、郡坑、上安、興隆、永興、玉峰 |
以下各鄉鎮之村里於書中皆為「鄉村地區」
中寮鄉人口2.3萬人,農業人口占89%。
芬園鄉人口2.7萬人,農業人口占80%。
集集鎮人口1.4萬人,農業人口占66%。
信義鄉人口1.7萬人,農業人口占92%。
鹿谷鄉人口2.3萬人,農業人口占63%。
參考《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三住民志聚落篇》所作之聚落型態地圖,只繪出兩種以上聚落型態之鄉鎮。
書中定義: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編之繪之聚居地、都市化地區及都會區分布圖,依民國六十九年底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曾查資料編繪而成,分為市街地、都市化地區及鄉村地區三種。各村里市街地之分布面積占該村里一半以上時即將其劃入,都市化地區之劃分也類似,劃分標準則大致依該分佈圖之劃分指標。
市街地則指已建立之建築地區(built-up area),包括住宅、商店、事務所、工廠、公共設施等街區為構成城鎮之主要部份。
都市化地區係指人口聚有兩萬以上之聚居地,而聚居地則指就業人口百分之六十以上為非農業就業者或人口每平方公里在二千以上,或區域內有下列各項建築或設施如鄉鎮公所、派出所、車站、國小以上之學校、郵局、醫院、影劇院等二項以上者。
惟偏遠地區之村里或山地鄉若僅具派出所及學校則不列入。
本文對聚居地則列為鄉村地區。[註4]
※註:
[註1]:除草屯及芬園分別使用《草屯鎮志》、《芬園鄉志》內人口資料,其餘鄉鎮1980年人口資料來源為當地戶政事務所網頁。農業人口百分比全為書中資料。
[註2]:山腳里後分出新厝里。
[註3]:明潭村後併入車埕里。
[註4]:推測本句為「本文對『非』聚居地則列為鄉村地區」。
相關文章:
資料來源: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三住民志聚落篇》
各鄉鎮戶政事務所網頁
《草屯鎮志》
《芬園鄉志》